# A106007 已決標公告

臺中電腦備援大樓數位錄影監視系統汰換工程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05/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佺宥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69,800
原始預算
$ 2,400,000
底價金額
$ 2,200,000
決標折數
66.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耀東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65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資產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何耀東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65
傳真號碼 (02)23568705
電子郵件信箱 tony1113@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15
原公告日 106/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3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開標室(7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工期60日曆天,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14日內開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依照本公司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辦理,本公司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定期依照工程會採購契約範本做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電腦、電機、電子、機械、電信等任一器材業或電器承裝業、電器安裝業、電信工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者勘察現場請先行電洽:(04)2350-9652分機246 高先生。 2.開標委託書請於開標當日攜至現場以供查驗,未帶委託書者不得進入開標現場,逾開標時間不得進入標場。 更正招標公告(106.05.15): 1.10-5工程圖說圖號E-04設備規範增列貳.九「需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證標準(BSMI)」等文字。 2.10-5工程圖說圖號E-04設備規範刪除肆.八及伍.八「支援SD卡儲存功能」等文字。 3.投標須知第16點(2)修正為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 4.延長等標期至106年5月22日17:00截止,開標時間為106年5月23日14: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耀東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65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資產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何耀東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65
傳真號碼
(02)23568705
電子郵件信箱
tony1113@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15
原公告日
106/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3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開標室(7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工期60日曆天,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14日內開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依照本公司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辦理,本公司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定期依照工程會採購契約範本做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電腦、電機、電子、機械、電信等任一器材業或電器承裝業、電器安裝業、電信工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者勘察現場請先行電洽:(04)2350-9652分機246 高先生。 2.開標委託書請於開標當日攜至現場以供查驗,未帶委託書者不得進入開標現場,逾開標時間不得進入標場。 更正招標公告(106.05.15): 1.10-5工程圖說圖號E-04設備規範增列貳.九「需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證標準(BSMI)」等文字。 2.10-5工程圖說圖號E-04設備規範刪除肆.八及伍.八「支援SD卡儲存功能」等文字。 3.投標須知第16點(2)修正為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 4.延長等標期至106年5月22日17:00截止,開標時間為106年5月23日14: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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