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5028 已決標公告

新營佳里佳里興郵局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0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吳泓錡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7,955
原始預算
$ 1,392,000
底價金額
$ 1,367,95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耀東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65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資產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何耀東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65
傳真號碼 (02)23568705
電子郵件信箱 eng01@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為208萬8,000元整(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重啟規劃、設計、配合本工程相關新增工作或建造費用增加對應服務費酬金追加等事宜,得於工程承攬契約全部工程竣工前議價增購,但以不逾原契約價金總額50%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並註明標案名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9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提出文件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為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建築師開業證書、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及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耀東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65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資產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何耀東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65
傳真號碼
(02)23568705
電子郵件信箱
eng01@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為208萬8,000元整(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重啟規劃、設計、配合本工程相關新增工作或建造費用增加對應服務費酬金追加等事宜,得於工程承攬契約全部工程竣工前議價增購,但以不逾原契約價金總額50%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並註明標案名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9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提出文件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為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建築師開業證書、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及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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