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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為208萬8,000元整(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重啟規劃、設計、配合本工程相關新增工作或建造費用增加對應服務費酬金追加等事宜,得於工程承攬契約全部工程竣工前議價增購,但以不逾原契約價金總額50%為上限)。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並註明標案名稱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5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提出文件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為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建築師開業證書、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及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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