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ng01@mail.post.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00042001號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5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5日內開工,工期為105年12月25日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具備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者及能源技術服務業者。
附加說明
領取招標文件地點、時間及繳納招標文件費用:
(一)自105年9月20日起至105年9月26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前來本公司不具名憑已繳交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00042001號);採電子領標者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100元。
(二)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00042001號,將劃撥存款收據正本及快捷回郵新臺幣200元整郵票放入郵購信封內,以掛號或快捷郵件郵寄至本公司。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臺中備援大樓屋頂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工程」招標文件,本公司於收到郵購後即行寄出。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如因之有延誤投標情事者,應自行負責。
(三)已繳納之招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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