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5020 已決標公告

臺中備援大樓屋頂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工程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5/09/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泓得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48,379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100,000
決標折數
95.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永鐘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07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資產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陳永鐘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07
傳真號碼 (02)23969128
電子郵件信箱 eng01@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00042001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6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7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5日內開工,工期為105年12月25日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具備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者及能源技術服務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領取招標文件地點、時間及繳納招標文件費用: (一)自105年9月20日起至105年9月26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前來本公司不具名憑已繳交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00042001號);採電子領標者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100元。 (二)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00042001號,將劃撥存款收據正本及快捷回郵新臺幣200元整郵票放入郵購信封內,以掛號或快捷郵件郵寄至本公司。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臺中備援大樓屋頂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工程」招標文件,本公司於收到郵購後即行寄出。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如因之有延誤投標情事者,應自行負責。 (三)已繳納之招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永鐘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07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資產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陳永鐘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707
傳真號碼
(02)23969128
電子郵件信箱
eng01@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00042001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6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7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7樓7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5日內開工,工期為105年12月25日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具備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者及能源技術服務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領取招標文件地點、時間及繳納招標文件費用: (一)自105年9月20日起至105年9月26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前來本公司不具名憑已繳交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00042001號);採電子領標者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100元。 (二)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00042001號,將劃撥存款收據正本及快捷回郵新臺幣200元整郵票放入郵購信封內,以掛號或快捷郵件郵寄至本公司。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臺中備援大樓屋頂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工程」招標文件,本公司於收到郵購後即行寄出。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如因之有延誤投標情事者,應自行負責。 (三)已繳納之招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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