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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契約期滿時,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得標廠商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以原契約價格為上限重新議價後續約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5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勞務(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及預算均未訂定及編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提出具有與本案標的物類似之維修、維護服務能力之證明文件(如維護契約書影本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提出切結書,保證得標後於契約期間能具備充分備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五
附加說明
一、規格洽詢單位:資訊處 電話:(02)23921310-3101俞琬薏 小姐 。
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公司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對廠商疑義之處理結果,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廠商就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止。
三、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四、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2)外國廠商: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採購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4.投標廠商應提出具有與本案標的物類似之維修、維護服務能力之證明文件(如維護契約書影本等)。
5. 投標廠商應提出切結書,保證得標後於契約期間能具備充分備品。
五、另本採購案之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補充說明如下:
1.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3.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4.以上1至3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七、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路位址(IP)電子領標或投標,如有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址電子領標或投標情形,本公司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八、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九、受理廠商檢舉單位:本公司之政風單位(地址:106409 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電話:02-23214311。
十、115年4月21日上網更正招標文件2-2.投標標價清單之附件,如紅色字體標示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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