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3-116 已決標公告

建立委印有郵資符誌明信片合格廠商名單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5/07/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鉅冠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78,000
原始預算
$ 6,800,000
底價金額
$ 6,690,000
決標折數
99.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瀚之
聯絡電話 (02)23214311#2313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張瀚之
聯絡電話 (02)23214311#2313
傳真號碼 (02)23969290
電子郵件信箱 chang.hans@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原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標案案號 postcard006
原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標案名稱 建立委印有郵資符誌明信片合格廠商名單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及第21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後續邀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後續邀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1: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7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本公司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1室(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勞務類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符合本公司postcard006合格廠商名單者。(後續邀標方式為公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交貨日期 分2批交貨,依每批交貨日期、數量全數交清,廠商每次交貨時應檢附送貨憑單1式5份,如非自行監印時,相關憑單並應送駐廠監印員蓋章。在總量不變下,每批交貨數量得於交貨日前24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廠商調整每批交貨數量。預定每批交貨詳情如下: 1.第1批:115.9.24前,至少20萬大張。 2.第2批:116.1.22前,所餘數量。
其他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3.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及交貨洽詢單位 集郵處設計科 電話:(02)2392-1310#2469 劉映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瀚之
聯絡電話
(02)23214311#2313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張瀚之
聯絡電話
(02)23214311#2313
傳真號碼
(02)23969290
電子郵件信箱
chang.hans@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原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標案案號
postcard006
原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標案名稱
建立委印有郵資符誌明信片合格廠商名單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後續邀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後續邀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1: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7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本公司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1室(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勞務類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符合本公司postcard006合格廠商名單者。(後續邀標方式為公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交貨日期
分2批交貨,依每批交貨日期、數量全數交清,廠商每次交貨時應檢附送貨憑單1式5份,如非自行監印時,相關憑單並應送駐廠監印員蓋章。在總量不變下,每批交貨數量得於交貨日前24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廠商調整每批交貨數量。預定每批交貨詳情如下: 1.第1批:115.9.24前,至少20萬大張。 2.第2批:116.1.22前,所餘數量。
其他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3.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及交貨洽詢單位
集郵處設計科 電話:(02)2392-1310#2469 劉映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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