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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4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5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111.4.29版)擬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外國廠商:
(1)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如下:
1.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本案類似(於金融機構總機構製卡室集中製作金融卡及票證聯名卡之自動化製卡設備)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
2.投標廠商具有安裝、維修、開發設計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並應提出其技術人員與維護人員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證照或訓練課程之證明。
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之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本案類似(於金融機構總機構製卡室集中製作金融卡及票證聯名卡之自動化製卡設備)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具有安裝、維修、開發設計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並應提出其技術人員與維護人員具備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證照或訓練課程之證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一) 交貨期限:決標之次日起5個月內。
(二)完成安裝測試之期限:自第1階段驗收合格次日起3個月內。
(三)維護期間:自「購置高速全自動金融卡製卡機暨7年維護」設備契約保固期滿次日起7年。
二、本採購案之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如下:
(一)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一項。
(二)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
(三)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三、【規格洽詢單位】馬帥員 先生 電話:(02)23931261-3315。
四、公告期間請已領標廠商定期上網注意,本公司針對本案招標文件是否有變更或補充。
五、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公司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對廠商疑義之處理結果,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廠商就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六、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七、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路位址(IP)電子領標或投標,如有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址電子領標或投標情形,本公司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