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3-15 已決標公告

便利袋、90CM及小型便利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2/0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統編:88685870
決標金額
$ 63,640,000
原始預算
$ 74,000,000
底價金額
$ 65,220,000
決標折數
97.58 %
投標廠商列表 (共 1 家)
廠商名稱 狀態 投標金額 價差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 63,640,000 WINNER
詳細資料
延伸探索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得標廠商更多案件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3
標的分類 財物類32-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凱維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22
pkPmsMain NzAyMTM1NTE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5.83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金山南路2段5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凱維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2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96929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f26811202@mail.post.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2-3-15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便利袋、90CM及小型便利箱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財物類32-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74,0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2/01/1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3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73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現金。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15.83&cno=112-3-15&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1/3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2/01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7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70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具有製作防偽辦識能力之證明文件或切結書。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集郵處 電話:(02)26261226-24 聯絡人:余德松 【履約期限】分批交貨。 第1批: 1.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全部打樣完成(含防偽設計)送本公司郵務處業務發展科校稿核定,條碼部分另送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測試核定。前述校稿或條碼測試核定不符時,應自本公司將原樣稿退回廠商次日起4個工作天內,重新打樣並送達本公司校稿或測試;打樣送核次數逾3次者,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本公司如受有損害,並得另行請求賠償。逾前述所訂期限者,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臺幣2,000元整。 2.樣稿經核定後,廠商應於本公司交貨通知【附第1批訂購單(含各局訂製數量及週轉備用量,但週轉備用量部分由本公司另行通知交貨)】到達次日起12個工作天內製作完成履約標的,並通知本公司辦理廠驗;經驗收合格後,依下列方式交貨: (1) 各局訂製數量:廠商應於驗收合格之次日起21個工作天內,完成交貨。 (2) 週轉備用量:廠商應於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交貨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交貨,逾交貨期限,依契約第13條第1款第1目計算逾期違約金。 3.廠商提供之防偽辨識工具(例如:防偽片),應於第1批各局訂製數量交貨時,依(採購規範附件1)配發詳情表配送完畢。 第2批以後: 1.自本公司通知第1批交貨之次月起,本公司每月20日以後,將次批之交貨通知【附該批訂購單(含各局訂製數量及週轉備用量)】通知廠商。 2.廠商應於本公司每批交貨通知到達次日起12個工作天內製作完成履約標的,並通知本公司辦理廠驗;經驗收合格後,依第1批規定之方式進行交貨。 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得增加或調整交貨批次,廠商應予配合。 【其他注意事項】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 2.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3.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3-01-16T11:43:04+08:00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處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陳凱維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22
傳真號碼 (02)23969290
電子郵件信箱 f26811202@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3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73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現金。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15.83&cno=112-3-15&seq=02&UpdSq=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31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1 10:00
開標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70萬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具有製作防偽辦識能力之證明文件或切結書。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集郵處 電話:(02)26261226-24 聯絡人:余德松 【履約期限】分批交貨。 第1批: 1.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全部打樣完成(含防偽設計)送本公司郵務處業務發展科校稿核定,條碼部分另送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測試核定。前述校稿或條碼測試核定不符時,應自本公司將原樣稿退回廠商次日起4個工作天內,重新打樣並送達本公司校稿或測試;打樣送核次數逾3次者,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本公司如受有損害,並得另行請求賠償。逾前述所訂期限者,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臺幣2,000元整。 2.樣稿經核定後,廠商應於本公司交貨通知【附第1批訂購單(含各局訂製數量及週轉備用量,但週轉備用量部分由本公司另行通知交貨)】到達次日起12個工作天內製作完成履約標的,並通知本公司辦理廠驗;經驗收合格後,依下列方式交貨: (1) 各局訂製數量:廠商應於驗收合格之次日起21個工作天內,完成交貨。 (2) 週轉備用量:廠商應於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交貨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交貨,逾交貨期限,依契約第13條第1款第1目計算逾期違約金。 3.廠商提供之防偽辨識工具(例如:防偽片),應於第1批各局訂製數量交貨時,依(採購規範附件1)配發詳情表配送完畢。 第2批以後: 1.自本公司通知第1批交貨之次月起,本公司每月20日以後,將次批之交貨通知【附該批訂購單(含各局訂製數量及週轉備用量)】通知廠商。 2.廠商應於本公司每批交貨通知到達次日起12個工作天內製作完成履約標的,並通知本公司辦理廠驗;經驗收合格後,依第1批規定之方式進行交貨。 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得增加或調整交貨批次,廠商應予配合。 【其他注意事項】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 2.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3.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2/01/31 17:00
開標日期 112/02/01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便利袋、90CM及小型便利箱
openfun_brief_category 財物類32-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70179778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70179778.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30116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15.83&job_number=112-3-15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15.83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凱維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22
pkPmsMain
NzAyMTM1NTE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5.83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金山南路2段5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凱維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2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396929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f26811202@mail.post.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2-3-15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便利袋、90CM及小型便利箱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74,0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2/01/1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3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73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現金。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15.83&cno=112-3-15&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1/3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2/01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7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70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具有製作防偽辦識能力之證明文件或切結書。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集郵處 電話:(02)26261226-24 聯絡人:余德松 【履約期限】分批交貨。 第1批: 1.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全部打樣完成(含防偽設計)送本公司郵務處業務發展科校稿核定,條碼部分另送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測試核定。前述校稿或條碼測試核定不符時,應自本公司將原樣稿退回廠商次日起4個工作天內,重新打樣並送達本公司校稿或測試;打樣送核次數逾3次者,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本公司如受有損害,並得另行請求賠償。逾前述所訂期限者,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臺幣2,000元整。 2.樣稿經核定後,廠商應於本公司交貨通知【附第1批訂購單(含各局訂製數量及週轉備用量,但週轉備用量部分由本公司另行通知交貨)】到達次日起12個工作天內製作完成履約標的,並通知本公司辦理廠驗;經驗收合格後,依下列方式交貨: (1) 各局訂製數量:廠商應於驗收合格之次日起21個工作天內,完成交貨。 (2) 週轉備用量:廠商應於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交貨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交貨,逾交貨期限,依契約第13條第1款第1目計算逾期違約金。 3.廠商提供之防偽辨識工具(例如:防偽片),應於第1批各局訂製數量交貨時,依(採購規範附件1)配發詳情表配送完畢。 第2批以後: 1.自本公司通知第1批交貨之次月起,本公司每月20日以後,將次批之交貨通知【附該批訂購單(含各局訂製數量及週轉備用量)】通知廠商。 2.廠商應於本公司每批交貨通知到達次日起12個工作天內製作完成履約標的,並通知本公司辦理廠驗;經驗收合格後,依第1批規定之方式進行交貨。 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得增加或調整交貨批次,廠商應予配合。 【其他注意事項】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 2.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3.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3-01-16T11:43:04+08:00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處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陳凱維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22
傳真號碼
(02)23969290
電子郵件信箱
f26811202@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3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73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現金。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15.83&cno=112-3-15&seq=02&UpdSq=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31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1 10:00
開標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7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70萬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具有製作防偽辦識能力之證明文件或切結書。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集郵處 電話:(02)26261226-24 聯絡人:余德松 【履約期限】分批交貨。 第1批: 1.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全部打樣完成(含防偽設計)送本公司郵務處業務發展科校稿核定,條碼部分另送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測試核定。前述校稿或條碼測試核定不符時,應自本公司將原樣稿退回廠商次日起4個工作天內,重新打樣並送達本公司校稿或測試;打樣送核次數逾3次者,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本公司如受有損害,並得另行請求賠償。逾前述所訂期限者,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臺幣2,000元整。 2.樣稿經核定後,廠商應於本公司交貨通知【附第1批訂購單(含各局訂製數量及週轉備用量,但週轉備用量部分由本公司另行通知交貨)】到達次日起12個工作天內製作完成履約標的,並通知本公司辦理廠驗;經驗收合格後,依下列方式交貨: (1) 各局訂製數量:廠商應於驗收合格之次日起21個工作天內,完成交貨。 (2) 週轉備用量:廠商應於本公司集郵處票券科交貨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交貨,逾交貨期限,依契約第13條第1款第1目計算逾期違約金。 3.廠商提供之防偽辨識工具(例如:防偽片),應於第1批各局訂製數量交貨時,依(採購規範附件1)配發詳情表配送完畢。 第2批以後: 1.自本公司通知第1批交貨之次月起,本公司每月20日以後,將次批之交貨通知【附該批訂購單(含各局訂製數量及週轉備用量)】通知廠商。 2.廠商應於本公司每批交貨通知到達次日起12個工作天內製作完成履約標的,並通知本公司辦理廠驗;經驗收合格後,依第1批規定之方式進行交貨。 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得增加或調整交貨批次,廠商應予配合。 【其他注意事項】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 2.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3.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2/01/31 17:00
開標日期
112/02/01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便利袋、90CM及小型便利箱
openfun_brief_category
財物類32-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70179778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70179778.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30116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15.83&job_number=112-3-15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15.83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郵遞使用電動機車268輛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5/06/23
財物類 $ 38,484,800
郵政入戶匯款匯票電傳送現申請書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7
財物類 $ 4,160,000
愛國大樓訂閱報紙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7
財物類 $ 1,266,550
115年汰換整合郵務窗口系統設備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7
財物類 $ 99,753,700
資金運用管理(含國外投資)系統增修暨維護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2
勞務類 $ 19,158,000
購置籃車轉向煞車輪及轉向車輪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2
財物類 $ 8,976,000
印製「新年郵票(114年版)小全張」豪華張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1
勞務類 $ 280,500
郵政壽險業務接軌IFRS 17及ICS二制度壓力測試作業顧問服務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1
勞務類 $ 9,097,500
115年煤灰課輸灰系統消耗材料備品一批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115/06/23
財物類 $ 28,800,000
鎖骨鉤骨板固定系統組等2項3年單價開口合約
臺北榮民總醫院 115/06/23
財物類 $ 11,250,000
115年度防蚊液採購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管理處 115/06/23
財物類 $ 400,000
電子式標靶注射輸液幫浦2組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115/06/23
財物類 $ 400,000
12導程心電圖機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115/06/23
財物類 $ 460,000
中央台及提帶一裝設隔間採購案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115/06/23
財物類 $ 692,850
基隆市消防局信二消防分隊汙水接管變更設計工程
基隆市消防局 115/06/23
工程類 $ 1,074,363
胎牛血清二年單價開口契約
臺北榮民總醫院 115/06/23
財物類 $ 1,470,000
便利袋、90CM及小型便利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財物類 $ 53,383,050
PMI紙箱480,000個(計12項)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114/12/17
財物類 $ 0
0.6L純米清酒紙箱(含隔板)(裹包機用)13,000個購置案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114/08/19
財物類 $ 0
113年度瓦楞紙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附業營運處 114/07/25
財物類 $ 7,058,100
114-116年度EC(網路購物)紙箱採購案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 114/04/17
財物類 $ 2,039,250
0.6L玉泉清酒紙箱(含隔板)(裹包機用)180,000個購置案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113/09/30
財物類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