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ancer@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409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 (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號),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開標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09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更正原112/11/07開標時間17:30改為112/11/07 10:00
(一)交貨物料分2批平均交貨(每批600箱)。
(二)第1批:得標廠商自本公司決標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提供樣稿送本公司郵務處跨境物流科校稿,定稿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提供樣品100份送測試。若校稿不合格應自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再提供樣稿送校稿;若測試不合格應自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再提供樣品100份送測試(經測試合格後始得開始印製)。校稿或測試改正次數逾2次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樣稿送校稿逾期或樣品送測試逾期,每逾1日計罰新臺幣6,240元違約金。交貨期限:得標廠商於本公司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0日曆天內1次交貨完畢。
(三)第2批:自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郵務處跨境物流科校稿,得標廠商應於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0日內交貨完畢,其他均比照第1批規定辦理。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
1.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產品或勞務投標。
2.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地點: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3.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4.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
規格洽詢單位:郵務處跨境物流科 電話:(02)23921310-2648
聯絡人:康愛葩
交貨洽詢單位: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
聯絡人:林木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