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ngelalee167@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新臺幣100元整,現場購買或請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305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301室
履約期限
整批交貨;自決標之次日起60日內製作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參照工程會111.4.7財物契約範本)訂定之範本擬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
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 1)。
【註 1:「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已不得
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
//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並列印相關資料代之。】
2、特定營業項目: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產業類別登記項目:應有產業類
別 22,塑膠製品製造業)。
(二)最近 1 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 1 期證明者,得以前 1 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須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領取方式:(1)至本公司勞安處採購科領取。(2)通訊領標者,請於信封上註明領標案號並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採限時掛號或快捷,以便於領標截止前寄達本公司勞安處採購科)並檢附購買標單費用劃撥收據。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售價:新臺幣100元整,現場購買或請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
◎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三、【規格洽詢單位】郵務處/電話:(02)23214311-2392/聯絡人:王先生
四、本採購案之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如下: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