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A105 已決標公告

「郵政博物館高雄館互動體驗區規劃、設計及建置」委託服務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9/09/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爻域互動科技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409,000
原始預算
$ 6,600,000
底價金額
$ 6,409,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婉妤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85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吳婉妤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85
傳真號碼 (02)23216167
電子郵件信箱 wanyu11003@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得於履約期間內議價增購,但以不逾本契約價金總額20%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9/09
原公告日 109/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9/1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18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別為決標次日起60天及本公司通知次日起30天,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本國廠商 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外國廠商: (1)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本採購是否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 ▉是(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變更招標文件-1.投標須知第4點、第10點及第18點、採購規範第12點第5款。 ※變更截止投標期限為109年9月17日17時00分前,開標時間為109年9月18日10時整。 ◎履約期限: 一、相關規劃及設計內容(如展區規劃、互動腳本、畫面設計、操作方式等),應自決標日次日起60個日曆天(含本公司審查期間)內經本公司審查並同意。 二、硬體設施或互動裝置,因須配合高雄館整修工程進度,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通知(以函或e-mail)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建置(含安裝及測試)。 【規格洽詢單位】陳淑芬 小姐 電話:(02)23948064-851。 ◎公告期間請已領標廠商定期上網注意,本公司針對本案招標文件是否有變更或補充。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公司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本公司進行門禁管制,如發燒或未戴口罩者,均不得入內洽公(含投、開標、決標及評選簡報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婉妤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85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聯絡人
吳婉妤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85
傳真號碼
(02)23216167
電子郵件信箱
wanyu11003@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得於履約期間內議價增購,但以不逾本契約價金總額20%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9/09
原公告日
109/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9/1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18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別為決標次日起60天及本公司通知次日起30天,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另訂有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本國廠商 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外國廠商: (1)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本採購是否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 ▉是(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變更招標文件-1.投標須知第4點、第10點及第18點、採購規範第12點第5款。 ※變更截止投標期限為109年9月17日17時00分前,開標時間為109年9月18日10時整。 ◎履約期限: 一、相關規劃及設計內容(如展區規劃、互動腳本、畫面設計、操作方式等),應自決標日次日起60個日曆天(含本公司審查期間)內經本公司審查並同意。 二、硬體設施或互動裝置,因須配合高雄館整修工程進度,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通知(以函或e-mail)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建置(含安裝及測試)。 【規格洽詢單位】陳淑芬 小姐 電話:(02)23948064-851。 ◎公告期間請已領標廠商定期上網注意,本公司針對本案招標文件是否有變更或補充。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公司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本公司進行門禁管制,如發燒或未戴口罩者,均不得入內洽公(含投、開標、決標及評選簡報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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