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pple30907@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7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領取方式:(1)至本公司勞安處採購科領取。(2)通訊領標者,請於信封上註明領標案號並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採限時掛號或快捷,以便於領標截止前寄達本公司勞安處採購科)並檢附購買標單費用劃撥收據。
【規格洽詢單位】集郵處票券科/電話:(02)26261226-15 /聯絡人:陳慶灶先生
◎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注意事項】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備註:
一、預銷首日戳封片(以下簡稱貼票封片)種類:
(一)低值封
(二)套票封
(三)小全張封
(四)外展封
(五)原圖明信片
二、數量:(相關費用依價格分析表單價及製作數量支付)
(一)低 值 封:預估全年印製約123,500個,約分19次製作並交貨。
(二)套 票 封:預估全年印製約208,000個,約分20次製作並交貨。
(三)小全張封:預估全年印製約100,000個,約分10次製作並交貨。
(四)外 展 封:預估全年印製約14,000個,約分2次製作並交貨。
(五)原圖明信片:預估全年印製約394,000張,約分10次製作並交貨。
三、得標廠商(以下簡稱廠商)應於每期新郵發行日20個工作天前,憑廠商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契約書乙方所留存印鑑同式)向本公司集郵處領取相關郵票、信封、原圖明信片(以下簡稱票、封、片)及戳模據以製作。為使製作之貼票封片能準時發行及維持票品之品質,廠商應以自動化機器製作。
四、廠商應於領取票、封、片及戳模之次日起9個工作天內交貨(9個工作天內交貨量為50,000個(張),數量每增加6,000個(張)即增加1個工作天,不足1天者以1天為計)。如本公司集郵處未能於發行日20個工作天前發給票、封、片及戳模,廠商仍應配合加工趕製,於指定交貨日前交貨。如因業務需要追加製作時,應配合本公司之需要於指定交貨日前完成交貨。
五、承製標的為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發行之票、封、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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