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6-91 已決標公告

籃車車輪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7/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得貹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58,120
原始預算
$ 9,781,600
底價金額
$ 7,336,000
決標折數
8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建成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15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
聯絡人 許建成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15
傳真號碼 (02)23969290
電子郵件信箱 lancer@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 (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號),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3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3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3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外國廠商:a.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b.本採購是否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特定營業項目: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登記項目有下列任1項皆可:(1)金屬製品製造業。(2)鋼鐵、鋁、銅及鎂基本金屬製造業。(3)機械設備製造業。(4)其他運輸工具製造業。(5)模具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分4批製作、驗收及交貨: (一)第1批製作、驗收及交貨:決標之次日起90日內製作完成7,180具(含無煞車輪3,780具、煞車輪3,400具)並函知本公司到廠辦理驗收,驗收合格者,自驗收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交貨(惟若驗收合格時,廠商代表當場簽收者不另行通知,以下同)。 (二)第2批製作、驗收及交貨:第1批交貨完成,得標廠商接獲本公司通知之次日起180日內製作完成7,180具(含無煞車輪3,780具、煞車輪3,400具)並函知本公司到廠辦理驗收。驗收合格者,自驗收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交貨。 (三)第3批製作、驗收及交貨:第2批交貨完成,得標廠商接獲本公司通知之次日起180日內製作完成7,660具(含無煞車輪3,960具、煞車輪3,700具)並函知本公司到廠辦理驗收。驗收合格者,自驗收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交貨。 (四)第4批製作、驗收及交貨:第3批交貨完成,得標廠商接獲本公司通知之次日起180日內製作完成7,660具(含無煞車輪3,960具、煞車輪3,700具)並函知本公司到廠辦理驗收。驗收合格者,自驗收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交貨。 * 1.於截止投標期間內,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或釋疑公告。 2.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建成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15
機關代碼
3.15.8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
聯絡人
許建成
聯絡電話
(02)23921310#2315
傳真號碼
(02)23969290
電子郵件信箱
lancer@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 (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號),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3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3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3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外國廠商:a.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b.本採購是否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特定營業項目: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登記項目有下列任1項皆可:(1)金屬製品製造業。(2)鋼鐵、鋁、銅及鎂基本金屬製造業。(3)機械設備製造業。(4)其他運輸工具製造業。(5)模具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分4批製作、驗收及交貨: (一)第1批製作、驗收及交貨:決標之次日起90日內製作完成7,180具(含無煞車輪3,780具、煞車輪3,400具)並函知本公司到廠辦理驗收,驗收合格者,自驗收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交貨(惟若驗收合格時,廠商代表當場簽收者不另行通知,以下同)。 (二)第2批製作、驗收及交貨:第1批交貨完成,得標廠商接獲本公司通知之次日起180日內製作完成7,180具(含無煞車輪3,780具、煞車輪3,400具)並函知本公司到廠辦理驗收。驗收合格者,自驗收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交貨。 (三)第3批製作、驗收及交貨:第2批交貨完成,得標廠商接獲本公司通知之次日起180日內製作完成7,660具(含無煞車輪3,960具、煞車輪3,700具)並函知本公司到廠辦理驗收。驗收合格者,自驗收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交貨。 (四)第4批製作、驗收及交貨:第3批交貨完成,得標廠商接獲本公司通知之次日起180日內製作完成7,660具(含無煞車輪3,960具、煞車輪3,700具)並函知本公司到廠辦理驗收。驗收合格者,自驗收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交貨。 * 1.於截止投標期間內,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或釋疑公告。 2.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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