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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
(2)外國廠商: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3、應為電腦或資訊相關同業公(工)會會員,並提供有效之會員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14日內依建議書徵求說明書規定章節製作「工作說明書」,送交甲方審核認可,認可次日起7日內進行本案開工並提出開工報告。甲方以建議書徵求說明書及乙方投標時所提供之建議書為審查「工作說明書」之依據。若該「工作說明書」未經甲方認可時,乙方需重新修改,修改次數以2次為限,若決標次日起60日內無法通過甲方認可,以違約論,甲方得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並依採購法第101至第103條之規定處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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