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金山南路2段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ang.hans@mail.post.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1室(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新臺幣100元整。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0萬8,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1室(採購科)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外國廠商:
A.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本採購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附加說明
一、校稿、測試及交貨:
(一)分2批平均交貨,送校稿及測試合格後始可印製。
(二)得標廠商第1批自決標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第2批自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提供樣稿送本公司郵務處國際郵務科校稿,定稿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提供樣品100份送本公司郵務處國際郵務科測試。
(三)若校稿不合格,應自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再提供樣稿送校稿;若測試不合格,應自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提供樣品100份送測試(經測試合格後始得開始印製)。
(四)樣稿送校稿逾期或樣品送測試逾期,每逾1日計罰新臺幣12,330元之違約金。
(五)校稿或測試改正次數逾2次仍未能改正者,第3次起每次加罰該批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
二、交貨期限:
每批得標廠商於測試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0日內交1,500箱,1次交清。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產品或勞務投標。
(二)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三)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規格洽詢單位:郵務處國際郵務科 電話:(02)23921310-2619 林美雪
※交貨洽詢單位: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2025 林慶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