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14-492 已決標公告

臺北郵件處理中心公務車租賃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貿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6,900
原始預算
$ 548,640
底價金額
$ 488,000
決標折數
81.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機關代碼 3.15.83.7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瀞文
聯絡電話 (02)23517283#803
機關代碼 3.15.83.70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勞安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
聯絡人 涂瀞文
聯絡電話 (02)23517283#803
傳真號碼 (02)23414210
電子郵件信箱 f619129@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甲方如因業務需要於契約期滿時,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乙方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以原契約價格為上限重新議價後續約,續約1次1年,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0/07
原公告日 114/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8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100元整(無論得標與否概不發還),以現金至本中心購買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14 17:00
開標時間 114/10/1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8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期間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8年1月31日止,租期3年。乙方應於115年1月31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前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86號B1指定地點完成交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已估算在預算及成本內。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契約書第十條第二款第三目: 原被保險人:以甲方及乙方為共同被保險人。 更動為 被保險人:乙方,使用人為甲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7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瀞文
聯絡電話
(02)23517283#803
機關代碼
3.15.83.70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勞安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
聯絡人
涂瀞文
聯絡電話
(02)23517283#803
傳真號碼
(02)23414210
電子郵件信箱
f619129@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甲方如因業務需要於契約期滿時,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乙方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以原契約價格為上限重新議價後續約,續約1次1年,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0/07
原公告日
114/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8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100元整(無論得標與否概不發還),以現金至本中心購買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14 17:00
開標時間
114/10/1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86號8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期間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8年1月31日止,租期3年。乙方應於115年1月31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前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86號B1指定地點完成交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已估算在預算及成本內。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契約書第十條第二款第三目: 原被保險人:以甲方及乙方為共同被保險人。 更動為 被保險人:乙方,使用人為甲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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