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5006 已決標公告

115年外勤士差皮鞋(休閒款)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彰利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42,600
原始預算
$ 4,142,6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9 - 皮革與皮革品, 鞋靴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鈞昱
聯絡電話 (03)3360566#685
機關代碼 3.15.83.7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
聯絡人 游鈞昱
聯絡電話 (03)3360566#685
傳真號碼 (03)3331954
電子郵件信箱 timmy8011292000@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6/30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5.83.7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3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總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2.樣鞋(廠商應於投標時一併檢附1款繫鞋帶式;1款魔鬼氈式之男、女皮鞋,合計4雙,男女皮鞋同款者亦同。) 3.廠商服務建議書(1式9份,正本2份,副本7份,併附隨身碟或光碟片1份,須標示正、副本。) 請投標廠商詳閱採購規範第肆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履約期間: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供套量鞋款供外勤人員套量使用,決標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套量作業,決標次日起140日曆天內完成製作並書面通知本局辦理驗收,收到本局書面通知驗收合格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4.請詳閱招標文件,若有疑問或不一致請盡速聯絡承辦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鈞昱
聯絡電話
(03)3360566#685
機關代碼
3.15.83.7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
聯絡人
游鈞昱
聯絡電話
(03)3360566#685
傳真號碼
(03)3331954
電子郵件信箱
timmy8011292000@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6/30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5.83.7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3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總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2.樣鞋(廠商應於投標時一併檢附1款繫鞋帶式;1款魔鬼氈式之男、女皮鞋,合計4雙,男女皮鞋同款者亦同。) 3.廠商服務建議書(1式9份,正本2份,副本7份,併附隨身碟或光碟片1份,須標示正、副本。) 請投標廠商詳閱採購規範第肆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履約期間: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供套量鞋款供外勤人員套量使用,決標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套量作業,決標次日起140日曆天內完成製作並書面通知本局辦理驗收,收到本局書面通知驗收合格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4.請詳閱招標文件,若有疑問或不一致請盡速聯絡承辦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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