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5002 已決標公告

115年外勤士差夏季制服及背心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豐沛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72,700
原始預算
$ 14,572,7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鈞昱
聯絡電話 (03)3360566#685
機關代碼 3.15.83.7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
聯絡人 游鈞昱
聯絡電話 (03)3360566#685
傳真號碼 (03)3331954
電子郵件信箱 timmy8011292000@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規範條件價金增購,以不逾新臺幣100萬元為限,增購期限至117年6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4/30
原公告日 115/04/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2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5.83.7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10日曆天內完成製作並書面通知本局辦理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總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 (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外國廠商: 1.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本採購是否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是 (須檢附經我國政 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得標廠商應⾃決標次⽇起20⽇曆天內,書⾯通知本局辦理「染樣核定」及「ISO12945-2起毬檢測 (2000轉次)」。 2.得標廠商應⾃決標次⽇起50⽇曆天內,完成套量作業。 3.得標廠商應⾃決標次⽇起110⽇曆天內完成製作並書⾯通知本局辦理驗收。 4.得標廠商應於本局通知驗收合格次⽇起14⽇曆天內完成交貨。 115.4.30更正公告: 1.招標公告押標金額度誤入100萬元,現修正為50萬元整,符合投標須知押標金額度。 2.招標文件a2.廠商投標繳驗證件審查單-押標金金額更正為50萬元整。 若有招標文件有問題或不一致請盡速聯絡承辦人,謝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鈞昱
聯絡電話
(03)3360566#685
機關代碼
3.15.83.7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
聯絡人
游鈞昱
聯絡電話
(03)3360566#685
傳真號碼
(03)3331954
電子郵件信箱
timmy8011292000@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規範條件價金增購,以不逾新臺幣100萬元為限,增購期限至117年6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4/30
原公告日
115/04/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2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5.83.7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51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10日曆天內完成製作並書面通知本局辦理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總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 (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外國廠商: 1.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本採購是否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是 (須檢附經我國政 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得標廠商應⾃決標次⽇起20⽇曆天內,書⾯通知本局辦理「染樣核定」及「ISO12945-2起毬檢測 (2000轉次)」。 2.得標廠商應⾃決標次⽇起50⽇曆天內,完成套量作業。 3.得標廠商應⾃決標次⽇起110⽇曆天內完成製作並書⾯通知本局辦理驗收。 4.得標廠商應於本局通知驗收合格次⽇起14⽇曆天內完成交貨。 115.4.30更正公告: 1.招標公告押標金額度誤入100萬元,現修正為50萬元整,符合投標須知押標金額度。 2.招標文件a2.廠商投標繳驗證件審查單-押標金金額更正為50萬元整。 若有招標文件有問題或不一致請盡速聯絡承辦人,謝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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