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1150501 招標中 (剩 14 天)

新莊郵局、八里郵局投遞前郵件分揀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公告日:115/06/16 截止日:115/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4,257,080

押標金
$ 57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06
詳細資料
延伸探索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1 - 郵政及專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志偉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01
機關代碼 3.15.83.6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
聯絡人 林志偉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01
傳真號碼 (02)29865054
電子郵件信箱 sprite.lin@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局如因業務需要得於履約期間(含以下2.3.款)內按原契約價款或議價增購,但以不逾本契約預估契約總價金10%為上限。 2.履約期滿,本局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得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以原契約價格為上限重新議價後續約,續約1次1年,以2次為限。 3.履約期滿,在本局未招得適當承攬廠商或人員負責工作前,得標廠商應依契約條件價款及其他規定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但以不逾4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5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0:00
開標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7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提醒廠商審慎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降低廠商未依約履行所造成之損害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0月1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郵政總公司另訂契約範本,其要領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之相關類別增減比例調整(增減未達3%時不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勞務契約履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以本局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領取投標文件地點、時間及繳納投標文件費用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者請於截標日前逕自電子領標系統下載。 2.現場領標者請自即日起至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前來本局勞安科不具名憑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三重郵局」,帳號:14044274)。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遞送投標文件場所,地址及截止期限:各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標價清單繕寫清楚加蓋廠商名稱、廠址及負責人印章後,連同投標須知所列應附證件一倂裝入標封內,於115年7月6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局(地址: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115年7月7日上午10時於本局5樓開標室。 四、履約期限:自民國115年10月1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 五、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15萬元整。 六、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政風室(地址: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電話:02-29882776、傳真:02-8985830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志偉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01
機關代碼
3.15.83.6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
聯絡人
林志偉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01
傳真號碼
(02)29865054
電子郵件信箱
sprite.lin@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局如因業務需要得於履約期間(含以下2.3.款)內按原契約價款或議價增購,但以不逾本契約預估契約總價金10%為上限。 2.履約期滿,本局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得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以原契約價格為上限重新議價後續約,續約1次1年,以2次為限。 3.履約期滿,在本局未招得適當承攬廠商或人員負責工作前,得標廠商應依契約條件價款及其他規定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但以不逾4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5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0:00
開標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7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提醒廠商審慎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降低廠商未依約履行所造成之損害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0月1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郵政總公司另訂契約範本,其要領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之相關類別增減比例調整(增減未達3%時不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勞務契約履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以本局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領取投標文件地點、時間及繳納投標文件費用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者請於截標日前逕自電子領標系統下載。 2.現場領標者請自即日起至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前來本局勞安科不具名憑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三重郵局」,帳號:14044274)。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遞送投標文件場所,地址及截止期限:各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標價清單繕寫清楚加蓋廠商名稱、廠址及負責人印章後,連同投標須知所列應附證件一倂裝入標封內,於115年7月6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局(地址: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115年7月7日上午10時於本局5樓開標室。 四、履約期限:自民國115年10月1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 五、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15萬元整。 六、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政風室(地址: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號、電話:02-29882776、傳真:02-8985830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新莊郵局局屋清潔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115/06/08
勞務類 $ 2,010,000
三重郵局投遞股暨淡水、蘆洲、五股、林口、三芝等局投遞前郵件分揀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115/06/04
勞務類 $ 23,797,185
三重郵局115年度上半年郵政壽險績優人員國內觀摩活動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115/05/14
勞務類 $ 320,000
蘆洲地區局屋清潔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115/04/13
勞務類 $ 1,950,000
林口中正路郵局營業櫃檯建置與前期修繕工程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115/04/30
工程類 $ 7,650,000
115年度外勤人員汗衫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115/04/09
財物類 $ 235,500
林口郵局郵件運輸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115/01/14
勞務類 $ 4,990,000
五股八里地區局屋清潔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114/12/11
勞務類 $ 2,390,000
115年度連江縣海廢保麗龍回收再利用委辦案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115/06/22
勞務類 $ 1,286,000
鹽埕堀江意象更新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115/06/22
勞務類 $ 525,000
115年度臺南市玉井區公所產業業務交流暨地方建設教育訓練
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115/06/22
勞務類 $ 159,200
115學年第一學期四、五、六年級戶外教育活動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國民小學 115/06/22
勞務類 $ 154,900
四維國小115年度自然實驗桌採購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民小學 115/06/22
財物類 $ 156,000
115年度多功能教室ISPC地板鋪設及牆面粉刷工程
高雄市鳳山區文華國民小學 115/06/22
工程類 $ 284,369
115年吉安壽豐服務所表位不當改善勞務採購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115/06/22
勞務類 $ 300,000
115年清潔車維修用油品採購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115/06/22
財物類 $ 6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