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115003 已決標公告

林口中正路郵局營業櫃檯建置與前期修繕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瑭城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00,000
原始預算
$ 7,650,000
底價金額
$ 7,635,738
決標折數
85.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立菁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51
機關代碼 3.15.83.6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勞安科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聯絡人 林立菁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51
傳真號碼 (02)29865054
電子郵件信箱 v6rhw@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5/12 10:00
開標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階段為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竣工,第2階段為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最新修訂之範本,其要項及內容均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 相關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印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等標期間請已領標廠商定時查看本公告及招標文件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維自身權益。 二、驗收付款規定: (1)本工程全部價款於全部工程(含第1階段及第2階段)竣工、驗收合格、點交完畢及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 (2)付款方式分2期,第1期款結付契約價金85%,第2期款待廠商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後無息結付尾款。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本局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本局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地址: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電話:02-2988277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立菁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51
機關代碼
3.15.83.6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勞安科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聯絡人
林立菁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51
傳真號碼
(02)29865054
電子郵件信箱
v6rhw@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5/12 10:00
開標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階段為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竣工,第2階段為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最新修訂之範本,其要項及內容均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 相關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印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等標期間請已領標廠商定時查看本公告及招標文件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維自身權益。 二、驗收付款規定: (1)本工程全部價款於全部工程(含第1階段及第2階段)竣工、驗收合格、點交完畢及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 (2)付款方式分2期,第1期款結付契約價金85%,第2期款待廠商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後無息結付尾款。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本局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本局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地址: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電話:02-2988277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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