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1121213 已截止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自動提款機建置工程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公告日:112/12/14 截止日:112/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600,000

押標金
$ 3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12/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奇弦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06
機關代碼 3.15.83.6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聯絡人 吳奇弦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06
傳真號碼 (02)29865054
電子郵件信箱 POST681698@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投標須知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9 09:00
開標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告事項: 一、工程名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自動提款機建置工程 二、投標資格:依法設立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三、領取投標文件: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請於截標日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下載投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現場領標請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18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前來本局勞安科不具名憑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3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三重郵局 」,帳號:14044274)。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四、遞送投標文件場所、地址及截止期限:各投標廠商應將估價單估算準確,繕寫清楚加蓋廠商名稱、廠址及負責人印章後,連同投標須知所列應附證件一併裝入標封內,於112年12月18日下午5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局(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12年12月19日上午9時於本局5樓開標室。 六、履約期限: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竣工。 七、押標金新臺幣3萬元整。 八、本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經廠商提出領款申請後15日內支付。 九、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奇弦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06
機關代碼
3.15.83.6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聯絡人
吳奇弦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06
傳真號碼
(02)29865054
電子郵件信箱
POST681698@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投標須知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9 09:00
開標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告事項: 一、工程名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自動提款機建置工程 二、投標資格:依法設立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三、領取投標文件: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請於截標日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下載投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現場領標請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18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前來本局勞安科不具名憑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3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三重郵局 」,帳號:14044274)。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四、遞送投標文件場所、地址及截止期限:各投標廠商應將估價單估算準確,繕寫清楚加蓋廠商名稱、廠址及負責人印章後,連同投標須知所列應附證件一併裝入標封內,於112年12月18日下午5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局(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12年12月19日上午9時於本局5樓開標室。 六、履約期限: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竣工。 七、押標金新臺幣3萬元整。 八、本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經廠商提出領款申請後15日內支付。 九、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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