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110004 已決標公告

111年三重郵局協投郵件大樓贈品-時尚辦公杯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伊吉麥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42,000
原始預算
$ 1,830,000
底價金額
$ 1,725,000
決標折數
72.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致維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51
機關代碼 3.15.83.6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聯絡人 張致維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51
傳真號碼 (02)29865054
電子郵件信箱 s1012517@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0/20
原公告日 110/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者請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26日止(營業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01:30至05:00)前來本局勞安科不具名憑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費用新台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三重郵局」,帳號:14044274)。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26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7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總公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投標須知、公告招標、截標與開標時間。10/19更新時尚辦公杯之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致維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51
機關代碼
3.15.83.6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聯絡人
張致維
聯絡電話
(02)29882776#551
傳真號碼
(02)29865054
電子郵件信箱
s1012517@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0/20
原公告日
110/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者請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26日止(營業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01:30至05:00)前來本局勞安科不具名憑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費用新台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三重郵局」,帳號:14044274)。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26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7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總公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投標須知、公告招標、截標與開標時間。10/19更新時尚辦公杯之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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