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471211@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勞安科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勞安科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者。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一、工程名稱:新莊西盛郵局局屋整修工程
二、投標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者。
三、領取投標文件: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請於截標日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下載投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現場領標請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16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前來本局勞安科不具名憑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3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三重郵局 」,帳號:14044274)。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四、遞送投標文件場所、地址及截止期限:各投標廠商應將估價單估算準確,繕寫清楚加蓋廠商名稱、廠址及負責人印章後,連同投標須知所列應附證件一併裝入標封內,於108年7月16日下午5時3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局(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08年7月17日上午10時於本局5樓開標室。
六、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40日曆天。
七、押標金新臺幣5萬元整。
八、本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經廠商提出領款申請後15日內支付。
九、餘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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