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502 已決標公告

基隆新民郵局等14所郵局清潔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怡佳清潔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10,000
原始預算
$ 2,334,966
底價金額
$ 2,000,000
決標折數
7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機關代碼 3.15.83.5
單位名稱 勞安科庶務股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傳真號碼 (02)24277176
電子郵件信箱 klgas02@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34,96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局於契約期滿時,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得標廠商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以原契約價格為上限重新議價後續約,續約1次1年,以1次為限。2.本契約期滿時,如本局尚未完成接續本案之採購程序,乙方應依本契約條件及價款繼續履行本案,最多以1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009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自115年3月27日起至115年4月9日於上班時間內至基隆郵局4樓(基隆郵局勞安科)不具名繳納文件費參佰元整﹝上述費用請先行至附近郵局劃撥至「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第19409552號﹞並憑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8 10:00
開標地點 200009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信用相對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009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公司修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不適用物價調整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 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二、郵購者請將劃撥存款收據(或影本)(帳戶: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19409552)貼足快捷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郵寄至本局勞安科庶務股索取,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基隆新民郵局等14所局屋清潔工作投標文件】字樣。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以免耽誤投標。﹝文件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機關代碼
3.15.83.5
單位名稱
勞安科庶務股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傳真號碼
(02)24277176
電子郵件信箱
klgas02@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34,96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局於契約期滿時,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得標廠商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以原契約價格為上限重新議價後續約,續約1次1年,以1次為限。2.本契約期滿時,如本局尚未完成接續本案之採購程序,乙方應依本契約條件及價款繼續履行本案,最多以1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009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自115年3月27日起至115年4月9日於上班時間內至基隆郵局4樓(基隆郵局勞安科)不具名繳納文件費參佰元整﹝上述費用請先行至附近郵局劃撥至「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第19409552號﹞並憑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8 10:00
開標地點
200009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信用相對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009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公司修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不適用物價調整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 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二、郵購者請將劃撥存款收據(或影本)(帳戶: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19409552)貼足快捷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郵寄至本局勞安科庶務股索取,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基隆新民郵局等14所局屋清潔工作投標文件】字樣。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以免耽誤投標。﹝文件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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