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10604 已決標公告

汐止郵局新建局屋新增及移裝監視設備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坊香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7,668
原始預算
$ 1,050,000
底價金額
$ 1,010,426
決標折數
86.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機關代碼 3.15.83.5
單位名稱 勞安科庶務股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傳真號碼 (02)24277176
電子郵件信箱 klgas02@mail.post.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p10604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106年12月29日起至107年1月4日於上班時間內至基隆郵局勞安(總務)科不具名繳納文件費100元整﹝上述費用請先行劃撥至「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第19409552號﹞並憑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文件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4 17:00
開標時間 107/01/05 14:00
開標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持有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經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之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文件。(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 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機關代碼
3.15.83.5
單位名稱
勞安科庶務股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傳真號碼
(02)24277176
電子郵件信箱
klgas02@mail.post.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p10604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106年12月29日起至107年1月4日於上班時間內至基隆郵局勞安(總務)科不具名繳納文件費100元整﹝上述費用請先行劃撥至「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第19409552號﹞並憑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文件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4 17:00
開標時間
107/01/05 14:00
開標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持有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經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之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文件。(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 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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