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10508 已決標公告

基隆郵局基隆市義三路停車場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灃海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62,000
原始預算
$ 2,300,000
底價金額
$ 2,117,026
決標折數
92.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3 - 基地整建及清理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機關代碼 3.15.83.5
單位名稱 勞安科庶務股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傳真號碼 (02)24277176
電子郵件信箱 klgas02@mail.post.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p1050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1月10日於上班時間內至基隆郵局勞安【總務】科不具名繳納文件費壹佰元整﹝上述費用請先行至附近郵局劃撥至「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第19409552號﹞並憑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0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1 10:00
開標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陸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簡報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並為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公會當年度會員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持有營造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承攬工程手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經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 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二、郵購者請將劃撥存款收據(或影本)(帳戶: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19409552)貼足快捷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郵寄至本局勞安科庶務股索取,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基隆郵局基隆市義三路停車場整修工程投標文件】字樣。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以免耽誤投標。﹝文件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機關代碼
3.15.83.5
單位名稱
勞安科庶務股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24210118
傳真號碼
(02)24277176
電子郵件信箱
klgas02@mail.post.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p1050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1月10日於上班時間內至基隆郵局勞安【總務】科不具名繳納文件費壹佰元整﹝上述費用請先行至附近郵局劃撥至「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第19409552號﹞並憑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0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1 10:00
開標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陸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簡報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並為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公會當年度會員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持有營造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承攬工程手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經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 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二、郵購者請將劃撥存款收據(或影本)(帳戶: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19409552)貼足快捷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郵寄至本局勞安科庶務股索取,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基隆郵局基隆市義三路停車場整修工程投標文件】字樣。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以免耽誤投標。﹝文件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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