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537840@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4樓技術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每份500元,現金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4樓技術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採購契約修正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
(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
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
明。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
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附加說明
自111年04月01日8時起至111年04月18日17時30分止,於(8:00-12:00,13:30-17:30)電子領標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不含系統手續費)。
開標日期:111年04月19日上午10點
開標地點:高雄郵局儲匯大樓4樓勞安科技術股開標室(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
押標金額:新台幣8萬元整
其 他:
1.投標者應稔知投標文件內容,確實瞭解本工程特性。
2.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餘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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