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qaz020304wsx@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四樓技術股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012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四樓技術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所修訂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電器承裝業,登記級別:丙級(含)以上。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當年度所屬公(協)會會員證明: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五、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設計洽詢單位(如廠商資格、設備規格、預算及工期…等)﹞: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營運處第三工程段
(07)2614171 #306、(07)271-4130、(07)215-4565 尤先生。
﹝使用接管單位﹞:
投標者如欲勘察現場請先行電洽本局預約:
(07)261-6430、(07)261-5149
(07)261-4171(總機) #684 蕭先生;#687 鄭先生
﹝開標日期﹞:110年9月23日上午10時整。
﹝開標地點﹞:本局儲匯大樓四樓勞安科技術股開標室(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其他﹞:
1.投標者應稔知投標文件內容,確實瞭解本採購特性。
2.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餘詳投標須知。
4.本案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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