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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4樓技術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繳納現金。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4樓技術股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4樓技術股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並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經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1.投標者應稔知投標文件內容,確實瞭解本工程特性,得標廠商不得以未履勘現場為由提出異
議。餘詳投標須知。
2.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廠商投標時,檢附丙等以上營建防水技術士相關證照。
4.本工程屋頂層及樓梯間屋頂防水隔熱保固期限為5年。
5.本工程施工工期為60日曆天,遇雨季無法施工時,廠商應須蓋不透水帆布遮蓋以防雨水滲入
下層屋內。
6.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投標廠商應注意履約情況,避免延誤工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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