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8011 已決標公告

高雄郵件處理中心第三樓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沅憶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51,600
原始預算
$ 9,200,000
底價金額
$ 8,816,300
決標折數
83.3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才福
聯絡電話 (07)2614171#715
機關代碼 3.15.83.4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
聯絡人 曾才福
聯絡電話 (07)2614171#715
傳真號碼 (07)2168456
電子郵件信箱 fs574323@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技術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元整、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4 17:30
開標時間 108/05/27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技術股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技術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自108年5月14日8時起至108年5月24日17時30分止,於(8:00-12:00,13:30-17:30)前來高雄郵局儲匯大樓4樓技術股、不具名繳納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領取投標文件。電子領標每份新台幣250元整。 開標日期:108年5月27日上午10點 開標地點:高雄郵局儲匯大樓4樓勞安科技術股開標室(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 押標金額:新台幣45萬元整 其 他: 1.投標者應稔知投標文件內容,確實瞭解本工程特性。 2.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本裝修工程主要部分為室內裝修請勿轉包。 4.本工程承包商與水電承包商須配合協調施工,不得藉此要求追加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才福
聯絡電話
(07)2614171#715
機關代碼
3.15.83.4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
聯絡人
曾才福
聯絡電話
(07)2614171#715
傳真號碼
(07)2168456
電子郵件信箱
fs574323@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技術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元整、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4 17:30
開標時間
108/05/27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技術股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技術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自108年5月14日8時起至108年5月24日17時30分止,於(8:00-12:00,13:30-17:30)前來高雄郵局儲匯大樓4樓技術股、不具名繳納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500元整,領取投標文件。電子領標每份新台幣250元整。 開標日期:108年5月27日上午10點 開標地點:高雄郵局儲匯大樓4樓勞安科技術股開標室(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 押標金額:新台幣45萬元整 其 他: 1.投標者應稔知投標文件內容,確實瞭解本工程特性。 2.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本裝修工程主要部分為室內裝修請勿轉包。 4.本工程承包商與水電承包商須配合協調施工,不得藉此要求追加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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