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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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3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專業廠商(設立證明文件)(二)最近一期之納稅憑證。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106年1月9 日起至106年1月11 日止上班時間內前來本局儲匯大樓4樓技術股,不具名繳納投標文件費用新台幣300元,領取投標文件。電子領標每份新台幣150元整。
郵購者:每份300元請將上述費用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帳號第00440309號)將劃撥存款收據正本及快捷回郵(高雄市:100元、本島其它縣市:150元、外島:170元)郵票放入郵購信封內,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800-27高雄市中正三路177號4樓高雄郵局技術股收。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本局郵件處理中心油壓昇降平台設備定期保養」投標文件,本局於收到郵購後即行寄出,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以免耽誤投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2.電子領標每份新台幣150元整。
3.現場購買者:繳納現金。
4.郵購者:請先將上述費用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帳號第00440309號)。
﹝開標日期﹞:106年1月12日上午10時整
﹝開標地點﹞:本局儲匯大樓四樓勞安科技術股開標室(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 壹萬元整
﹝其他﹞:1.投標者應稔知投標文件內容,確實瞭解本採購特性。2.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3.餘詳投標須知。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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