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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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契約期滿時,如甲方尚未完成接續本案之採購程序,乙方應依本契約條件及價款繼續履行本案,最多以2個月為限。
(二)契約存續期間(含本款第1目),甲方因業務需要,需增加工時得以零星增購,乙方應按得標價格換算工時單價承攬。但以不逾本案契約價金總額之5%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6樓勞安(總務)科庶務股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敦促廠商確實依勞動法令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6樓勞安(總務)科庶務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總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聲明書
其他:附加說明
1.請投標廠商於領標期間,定時查看本公告是否更新,以維自身權益。1.請投標廠商於領標期間,定時查看本公告是否更新,以維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