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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局若有增購需要,可於一年內以本案同價格、同規範增購,標的數量以30%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儲匯大樓6樓勞安科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27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6樓勞安(總務)科庶務股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止投標期限:民國107年3月12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收受投標文件場所地址。
2.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07年3月13日上午9時00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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