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spost366155@mail.pos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在甲方未招得適當承攬廠商或人員負責工作前,乙方應依契約條件價款及其他規定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但以不逾4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6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股)公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期限:民國105年10月12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收受投標文件場所地址。
2.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0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00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