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勞安(總務)科
電子郵件信箱
alen6197@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07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臺中郵局押標金專戶」,帳號:02222221號(通訊欄註明:「臺中南屯路郵局職場教保中心委外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開標地點
4007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2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並依決標完成簽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民權路郵局第132號信箱或4007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得標廠商監造服務驗收合格為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總公司另訂營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其要項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開業證明:
a. 開業證書。
b.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1。
6.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填妥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7.廠商投標繳驗證件審查單。
8.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開標作業採資格審查、服務企劃書評審分階段方式辦理,並取最有利標精神評審符合需要之服務廠商(需作簡報及答詢),自最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