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igbug7@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星期一至五,08:00-12:00,13:30-17:30)前來本局不具名憑已繳交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 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臺中郵局押標金專戶」,帳號:0222222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中民權路郵局132信箱或40001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視工程性質而定之)
(一)(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具(1-1),(1-2),(1-3)任一項:
(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1-2)土木包工業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c.其他: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1-3)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其他: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需配合郵政業務於夜間或假日趕工,承包商應無條件配合不得藉此要求加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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