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5G732 已決標公告

臺中西屯郵局泡沫滅火系統新設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臻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3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710,000
決標折數
71.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錫昌
聯絡電話 (04)23015110#545
機關代碼 3.15.83.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
聯絡人 陳錫昌
聯絡電話 (04)23015110#545
傳真號碼 (04)23014380
電子郵件信箱 posttc02@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58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00號7樓技術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憑已繳交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臺中郵局押標金專戶」,帳號:02222221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1 09:00
開標時間 107/12/11 10:00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臺中民權路郵局13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7 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 60 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總公司契約範本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消防設備師(士)證明文件(含3年內復訓證明文件)之消防業資格之廠商。 (二)其他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繳交押標金單據或證明文件正本。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切結書。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 切結書1(自行執業)(投標時檢附) 6.廠商投標繳驗證件審查單。(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錫昌
聯絡電話
(04)23015110#545
機關代碼
3.15.83.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
聯絡人
陳錫昌
聯絡電話
(04)23015110#545
傳真號碼
(04)23014380
電子郵件信箱
posttc02@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58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00號7樓技術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憑已繳交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臺中郵局押標金專戶」,帳號:02222221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1 09:00
開標時間
107/12/11 10:00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臺中民權路郵局13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7 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 60 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總公司契約範本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消防設備師(士)證明文件(含3年內復訓證明文件)之消防業資格之廠商。 (二)其他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繳交押標金單據或證明文件正本。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切結書。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 切結書1(自行執業)(投標時檢附) 6.廠商投標繳驗證件審查單。(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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