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G126-1 已決標公告

台中港郵局增設泡沫消防設備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勝贊室內裝修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20,000
原始預算
$ 2,300,000
底價金額
$ 2,056,000
決標折數
83.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錫昌
聯絡電話 (04)23015110#545
機關代碼 3.15.83.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機關地址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
聯絡人 陳錫昌
聯絡電話 (04)23015110#545
傳真號碼 (04)23014380
電子郵件信箱 posttc02@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00號7樓技術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憑已繳交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臺中郵局押標金專戶」,帳號:02222221(通訊欄註明「台中港郵局增設泡沫消防設備工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27 09:00
開標時間 106/04/27 10:00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 臺中郵政132號信箱或40001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7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工程採購契約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1)基本資格:消防工程業及消防設備師(士)證明文件(含3年內復訓證明文件)之消防業資格之廠商。 (2)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繳交押標金單據或證明文件正本。 (五)切結書。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 廠商分別於投標時、開工前檢附上開相關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局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六)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投標廠商選擇工程價金不隨物價指數辦理調整者,應附本份文件;選擇依契約所定物價調整條款規定辦理者,勿附本份文件)。 (七)廠商投標繳驗證件審查單。(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錫昌
聯絡電話
(04)23015110#545
機關代碼
3.15.83.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機關地址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
聯絡人
陳錫昌
聯絡電話
(04)23015110#545
傳真號碼
(04)23014380
電子郵件信箱
posttc02@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00號7樓技術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憑已繳交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臺中郵局押標金專戶」,帳號:02222221(通訊欄註明「台中港郵局增設泡沫消防設備工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27 09:00
開標時間
106/04/27 10:00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 臺中郵政132號信箱或40001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7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工程採購契約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1)基本資格:消防工程業及消防設備師(士)證明文件(含3年內復訓證明文件)之消防業資格之廠商。 (2)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繳交押標金單據或證明文件正本。 (五)切結書。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 廠商分別於投標時、開工前檢附上開相關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局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六)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投標廠商選擇工程價金不隨物價指數辦理調整者,應附本份文件;選擇依契約所定物價調整條款規定辦理者,勿附本份文件)。 (七)廠商投標繳驗證件審查單。(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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