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sm720790@mail.post.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庶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200元,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臺中郵局押標金專戶,帳號第02222221號,通訊欄註明:臺中郵局英才大樓9樓卡拉OK室整修工程
開標地點
臺中郵局民權大樓簡報室(地址:40001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具下列任ㄧ項):
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需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c.其他:當年度公會
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需a.承攬工程手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c.其他: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室內裝修業,需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b.其他: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
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
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
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
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
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繳交押標金單據或證明文件正本。
(六)切結書。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
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
切結書1(自行執業)(投標時檢附)
切結書3(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開工前檢附)
切結書4(營造業工地主任)(開工前檢附)
廠商分別於投標時、開工前檢附上開相關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
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局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
提出為止。
(八)廠商投標繳驗證件審查單。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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