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路1段395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總公司另訂有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定。
其他:廠商地址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民安西路78巷2號4樓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10/01 - 114/11/30
其他:品項名稱
新店郵局投遞前郵件分揀及處理(委外承攬案薪資調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是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估算方式
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預估工作時數5,920小時*增帳金額$19.95=$118,104元整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契約變更案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20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535號函示,為因應政府政策變更(薪資調整),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二、本案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未達公告金額十分之一,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之核准規定。
簽(核)准案據:依據本局郵務科114年9月8日第1141000168號核准簽及費用申請書辦理,並以換文方式函知承攬廠商契約變更事宜。
三、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估算方式如下:
1.本案採單價決標,調整承攬價金為每小時單價新臺幣(下同)240.45元整。
2.原承攬價金每小時單價為220.5元整,預估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總需求時數為5,920小時,增帳金額為11萬8,104元整。
計算式:(240.45-220.5)*5,920=$11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