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2003-6 已決標公告

樹林、三峽及鶯歌郵局投遞前郵件分揀及處理(最低工資調整)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外貿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5,924
原始預算
$ 105,92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1 郵政及專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15.83.2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路1段395號
聯絡人 呂家華
聯絡電話 (02) 22570132 #686
傳真號碼 (02) 2259049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三峽區,新北市-樹林區,新北市-鶯歌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總公司另訂有承攬投遞前郵件分揀契約書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定。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20888309
廠商名稱 外貿貨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嘉興街304號1樓
其他:廠商電話 (02) 87320515
其他:決標金額 105,924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5/01/01 - 115/05/31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上級機關核准文號 交通部-交產字第1140038273號函
其他: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上級機關核准內容摘要 交通部114年12月29日交產字第1140038273號同意函內容摘要: 1.本案係配合政府政策,基於公共利益及保障履約人員考量,有與原簽約廠商(外貿貨運有限公司)辦理契約變更以提高最低薪資之必要。 2.本案既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因上開事由辦理契約變更,屬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2條之1第2項第4款所定情形,本局總公司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規定報部,尚符合規定,本案爰予以原則同意。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樹林、三峽及鶯歌郵局投遞前郵件分揀及處理(最低工資調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外貿貨運有限公司
其他:決標單價 7元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5132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05,924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05,924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12/31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5/01/05
其他:契約編號 L112003-6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總決標金額 105,924元
其他: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其他:估算方式 115年1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預估工作時數15,132小時*增帳金額$7=$105,924。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15.83.2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其他:附加說明 一、因最低工資調整,廠商於114年11月25日來函要求調整契約價金,本案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未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以換文方式辦理契約變更。 二、惟因本案承攬廠商於114年8月15日遭政府電子採購網刊登為拒絕往來廠商(114/08/15~115/02/14),本局已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屬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2條之1第2項第4款所定情形,爰得辦理契約變更一案。 上級機關同意函:交通部114年12月26日交產字第1140038273號函。 三、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估算方式如下: 1.本案採單價決標,調整承攬價金以每小時單價增加新臺幣(下同)7元整決標。 2.原契約每小時單價為244.35元整,預估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總需求時數為15,132小時,增帳金額為10萬5,924元整。 計算式:(251.35-244.35)*15,132=$105,924 四、本案並以換文方式函知承攬廠商契約變更事宜。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15.83.2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路1段395號
聯絡人
呂家華
聯絡電話
(02) 22570132 #686
傳真號碼
(02) 2259049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三峽區,新北市-樹林區,新北市-鶯歌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總公司另訂有承攬投遞前郵件分揀契約書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定。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20888309
廠商名稱
外貿貨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嘉興街304號1樓
其他:廠商電話
(02) 87320515
其他:決標金額
105,924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5/01/01 - 115/05/31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上級機關核准文號
交通部-交產字第1140038273號函
其他: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上級機關核准內容摘要
交通部114年12月29日交產字第1140038273號同意函內容摘要: 1.本案係配合政府政策,基於公共利益及保障履約人員考量,有與原簽約廠商(外貿貨運有限公司)辦理契約變更以提高最低薪資之必要。 2.本案既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因上開事由辦理契約變更,屬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2條之1第2項第4款所定情形,本局總公司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規定報部,尚符合規定,本案爰予以原則同意。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樹林、三峽及鶯歌郵局投遞前郵件分揀及處理(最低工資調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外貿貨運有限公司
其他:決標單價
7元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5132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05,924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05,924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12/31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5/01/05
其他:契約編號
L112003-6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總決標金額
105,924元
其他: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其他:估算方式
115年1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預估工作時數15,132小時*增帳金額$7=$105,924。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15.83.2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其他:附加說明
一、因最低工資調整,廠商於114年11月25日來函要求調整契約價金,本案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未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以換文方式辦理契約變更。 二、惟因本案承攬廠商於114年8月15日遭政府電子採購網刊登為拒絕往來廠商(114/08/15~115/02/14),本局已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屬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2條之1第2項第4款所定情形,爰得辦理契約變更一案。 上級機關同意函:交通部114年12月26日交產字第1140038273號函。 三、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估算方式如下: 1.本案採單價決標,調整承攬價金以每小時單價增加新臺幣(下同)7元整決標。 2.原契約每小時單價為244.35元整,預估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總需求時數為15,132小時,增帳金額為10萬5,924元整。 計算式:(251.35-244.35)*15,132=$105,924 四、本案並以換文方式函知承攬廠商契約變更事宜。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