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路1段395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三峽區,新北市-樹林區,新北市-鶯歌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總公司另訂有承攬投遞前郵件分揀契約書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擬定。
其他: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嘉興街304號1樓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5/01/01 - 115/05/31
其他: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上級機關核准文號
交通部-交產字第1140038273號函
其他: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上級機關核准內容摘要
交通部114年12月29日交產字第1140038273號同意函內容摘要:
1.本案係配合政府政策,基於公共利益及保障履約人員考量,有與原簽約廠商(外貿貨運有限公司)辦理契約變更以提高最低薪資之必要。
2.本案既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因上開事由辦理契約變更,屬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2條之1第2項第4款所定情形,本局總公司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規定報部,尚符合規定,本案爰予以原則同意。
其他:品項名稱
樹林、三峽及鶯歌郵局投遞前郵件分揀及處理(最低工資調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是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估算方式
115年1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預估工作時數15,132小時*增帳金額$7=$105,924。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其他:附加說明
一、因最低工資調整,廠商於114年11月25日來函要求調整契約價金,本案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未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以換文方式辦理契約變更。
二、惟因本案承攬廠商於114年8月15日遭政府電子採購網刊登為拒絕往來廠商(114/08/15~115/02/14),本局已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屬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2條之1第2項第4款所定情形,爰得辦理契約變更一案。
上級機關同意函:交通部114年12月26日交產字第1140038273號函。
三、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估算方式如下:
1.本案採單價決標,調整承攬價金以每小時單價增加新臺幣(下同)7元整決標。
2.原契約每小時單價為244.35元整,預估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總需求時數為15,132小時,增帳金額為10萬5,924元整。
計算式:(251.35-244.35)*15,132=$105,924
四、本案並以換文方式函知承攬廠商契約變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