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路1段395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三峽區,新北市-樹林區,新北市-鶯歌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總公司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嘉興街304號1樓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01/01 - 114/05/31
其他:品項名稱
樹林、三峽及鶯歌郵局投遞前郵件分揀及處理(基本工資調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是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估算方式
114年1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預估時數15,444小時*增帳金額$7=$108,108元整。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其他:附加說明
一、因基本工資調整,廠商於113年11月4日來函要求調整契約價金,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未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本案以換文方式辦理。簽(核)准案據:依據本局郵務科113年11月7日第1131000188號核准簽及費用申請書辦理。
二、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估算方式如下:
1.本案採單價決標,113年11月19日辦理契約變更換文,調整契約單價以每小時新臺幣(下同)224.4元整決標。
2.原契約每小時單價為217.4元整,預估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總需求時數為15,444小時,增帳金額為10萬8,108元整。
計算式:(224.4-217.4)*15,444=$10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