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勞安(總務)科
電子郵件信箱
h546563@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日起2年內本局得依原契約規範之條件及契約單價(每雙新臺幣1,400元)向得標廠商增購,以不逾新臺幣40萬元為限,得標廠商應以檢驗合格之物料及縫製方式製作交貨,並提出切結書擔保品質,免再送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3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4樓勞安(總務)科
付款方式
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戶名:板橋郵局採購押標金專戶;帳號:19373033。
開標地點
220013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3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4樓勞安科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總公司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相關說明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以維自身權益。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 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外國廠商:(1)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2)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樣鞋(請依本局提供之採購規範製作)。
(五)廠商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併附光碟片或隨身碟1份)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時間、地點及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投標日前逕自電子領標系統下載。
二、現場領標:請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於本局上班時間前來「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4樓勞安(總務)科」不具名憑購買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板橋郵局採購押標金專戶」,帳號:19373033,請務必註明「115年外勤士差皮鞋(休閒款)」);購買招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三、通訊領標:請於信封上註明領標案號並附購買招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並請自行估計回郵郵遞時間採限時掛號或快捷,以便於截止投標日前完成所有投標事宜】(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板橋郵局採購押標金專戶」,帳號:19373033,請務必註明「115年外勤士差皮鞋(休閒款)」)。
【截止投標期限及收送投標文件地點】
一、各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標價清單繕寫清楚並加蓋廠商名稱、廠址及公司、負責人印章後,連同投標須知所列應附證件一併裝入標封內,於115年6月22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
二、收送投標文件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4樓勞安(總務)科。
【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
115年6月23日上午9時00分於本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5樓會議室。
【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及履約期限】
一、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2萬9,000元整。
二、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5萬8,000元整。
三、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3萬7,000元整。
★★★(押標金如需開標後即時退還者,建議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為佳)。
四、履約期限:
(一)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供套量鞋款供外勤人員套量使用。(詳契約附件 1)
(二)得標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套量作業。(套量現場須提供相符繫鞋帶式及魔鬼氈式之男、女皮鞋,共計4種款式型錄(或鞋樣照片)供外勤人員參考)(詳契約附件 1)
(三)得標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140日曆天內完成製作並書面通知本局辦理驗收。(詳契約附件 1)
(四)得標廠商應於本局通知驗收合格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詳契約附件 1)
(五)有關暫停履約工期之計算,請詳閱契約附件1(採購規範、柒)
【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
一、規格:勞安(總務)科供儲股,電話:02-29111249分機601陳先生;
二、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勞安(總務)科庶務股,電話:02-22570132分機688鄭先生。
【注意事項】
一、等標期間請已領標廠商定時查看本案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是否有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以維自身權益。
二、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