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15 已決標公告

永和郵局空調設備汰換改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星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60,000
原始預算
$ 6,754,186
底價金額
$ 6,333,871
決標折數
92.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傅富正
聯絡電話 (02)22570132#687
機關代碼 3.15.83.2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勞安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
聯絡人 傅富正
聯絡電話 (02)22570132#687
傳真號碼 (02)22590491
電子郵件信箱 f357829@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754,18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07
原公告日 112/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200元(請向各地郵局以劃撥存款繳納,憑據領取圖說,帳號:19373033,戶名:板橋郵局採購押標金專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1/13 17:30
開標時間 112/11/14 14: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為120日曆天,自開工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總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投標資格: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並具備乙等(含)以上之冷凍空調工程業之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經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投之標不予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傅富正
聯絡電話
(02)22570132#687
機關代碼
3.15.83.2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勞安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
聯絡人
傅富正
聯絡電話
(02)22570132#687
傳真號碼
(02)22590491
電子郵件信箱
f357829@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754,18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07
原公告日
112/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200元(請向各地郵局以劃撥存款繳納,憑據領取圖說,帳號:19373033,戶名:板橋郵局採購押標金專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1/13 17:30
開標時間
112/11/14 14: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為120日曆天,自開工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總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投標資格: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並具備乙等(含)以上之冷凍空調工程業之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經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投之標不予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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