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azama666@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200元(請向各地郵局以劃撥存款繳納,憑據領取圖說,帳號:19373033,戶名:板橋郵局採購押標金專戶)。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4樓勞安科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商資格:依法登記合格之升降設備安裝並具有專業技術人員之廠商,並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三)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
投標廠商來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投之標不予開標。【註: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領取投標文件日期】(一) 自112年3月3日至112年3月9日止17時30分前之上班時間內(例假日概不受理),不具名親自向板橋郵局勞安科領取或郵購招標文件,文件圖說費200元(請向各地郵局以劃撥存款繳納,憑據領取圖說,帳號:19373033,戶名:板橋郵局採購押標金專戶)。(二) 郵購者,將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及貼足快捷郵資120元之回郵大信封放入郵購信封內,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板橋郵局勞安科。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新店郵局升降機汰換工程」投標文件,本局於收到郵購後,即行寄出。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如因之有延誤投標情事者,應自行負責。 (三)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投標地點及期限】於112年3月9日17時30分前上班時間內將投標文件,以郵寄或專人送達至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4樓勞安科,未於規定期限內送達者,其標單無效。
【押標金】新台幣10萬元正(繳納方式詳投標須知)。
【開標日期及地點】112年3月10日下午2時整在板橋郵局五樓會議室。
【招標機關名稱、地址】板橋郵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
【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板橋郵局庶務股,電話:02-22570132轉684。
投標文件需檢附現場勘查證明(施工說明附件1)並經使用單位簽名確認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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