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bonus@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4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108年7月26日至108年 8月1日止17時30分前之上班時間內(例假日概不受理),不具名親自向板橋郵局勞安科領取或郵購招標文件,文件圖說費200元(請向各地郵局以劃撥存款繳納,憑據領取圖說,帳號:19373033,戶名:板橋郵局採購押標金專戶)。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95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公會當年度會員,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經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自108年7月26日至108年 8月1日止17時30分前之上班時間內(例假日概不受理),不具名親自向板橋郵局勞安科領取或郵購招標文件,文件圖說費200元(請向各地郵局以劃撥存款繳納,憑據領取圖說,帳號:19373033,戶名:板橋郵局採購押標金專戶)。(二) 郵購者,將繳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及貼足快捷郵資120元之回郵大信封放入郵購信封內,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板橋郵局勞安科。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板橋郵局簡易O2O郵購站專區裝修工程」投標文件,本局於收到郵購後,即行寄出。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如因之有延誤投標情事者,應自行負責。 (三)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本案分屬轄內三處郵局施工,其中中和南勢角郵局設置位置為2樓,另板橋國慶郵局及板橋三民路郵局設置於1樓,請投標廠商投標前至現場會勘位置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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