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0 已決標公告

106年郵政壽險短期業務競賽績優人員國內觀摩活動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遨遊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北高雄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5,608
原始預算
$ 5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新營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建民
聯絡電話 (06)6322711
機關代碼 3.15.83.18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新營郵局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
聯絡人 李建民
聯絡電話 (06)6322711
傳真號碼 (06)6336876
電子郵件信箱 syoshs@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4/24
原公告日 106/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65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3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現場不記名購買或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26 17:30
開標時間 106/04/27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65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3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7.8~9 2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參加投標評審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及證件 一、應具備證照:交通部觀光局旅行業執照(乙種以上或綜合旅行社)。 二、旅行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它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五、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取投標文件地點、時間及繳納投標文件費用: (一)自民國106年4月20日(星期四)至4月25日(星期二)止上班時間內前來新營郵局(73065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服務台不具名繳納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100元,領取投標文件。 (二)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115元)先行劃撥至「新營郵局劃撥存款專戶」(帳號第30552399號),將劃撥收據及快捷回郵(台南市80元、外縣市120元 )郵票放入郵購信封內,以快捷郵件郵寄至新營郵局勞安科收(73065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106年郵政壽險短期業務競賽績優人員國內觀摩活動」招標文件,本局於收到郵購後,即行寄出。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以免耽誤投標。 郵購者,如所寄招標文件圖說費數額不足、受款機關書寫錯誤、回郵郵資不足時,不予受理,原劃撥收據退還郵購人。 郵購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本局不負任何責任,且不退還招標文件圖說費。 1.收件人姓名、地址書寫錯誤,因而誤寄招標文件者。 2.未寫明或誤寫採購標的名稱,因而誤寄招標文件者。 3.其他非可歸責於本主辦機關者。 (三)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投標與否概不退還。 (四)遞送投標文件場所、地址及截止期限: 各投標廠商應將標單估算準確,繕寫清楚加蓋廠商名稱,廠址及負責人印章後裝入標單封內密封,連同應附證件一併裝入封內於民國106年4月25日(星期二)17時3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新營郵局勞安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新營郵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18
聯絡人
李建民
聯絡電話
(06)6322711
機關代碼
3.15.83.18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新營郵局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
聯絡人
李建民
聯絡電話
(06)6322711
傳真號碼
(06)6336876
電子郵件信箱
syoshs@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4/24
原公告日
106/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65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3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現場不記名購買或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26 17:30
開標時間
106/04/27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65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3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7.8~9 2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參加投標評審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及證件 一、應具備證照:交通部觀光局旅行業執照(乙種以上或綜合旅行社)。 二、旅行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它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五、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取投標文件地點、時間及繳納投標文件費用: (一)自民國106年4月20日(星期四)至4月25日(星期二)止上班時間內前來新營郵局(73065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服務台不具名繳納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100元,領取投標文件。 (二)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115元)先行劃撥至「新營郵局劃撥存款專戶」(帳號第30552399號),將劃撥收據及快捷回郵(台南市80元、外縣市120元 )郵票放入郵購信封內,以快捷郵件郵寄至新營郵局勞安科收(73065臺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26號)。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106年郵政壽險短期業務競賽績優人員國內觀摩活動」招標文件,本局於收到郵購後,即行寄出。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以免耽誤投標。 郵購者,如所寄招標文件圖說費數額不足、受款機關書寫錯誤、回郵郵資不足時,不予受理,原劃撥收據退還郵購人。 郵購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本局不負任何責任,且不退還招標文件圖說費。 1.收件人姓名、地址書寫錯誤,因而誤寄招標文件者。 2.未寫明或誤寫採購標的名稱,因而誤寄招標文件者。 3.其他非可歸責於本主辦機關者。 (三)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投標與否概不退還。 (四)遞送投標文件場所、地址及截止期限: 各投標廠商應將標單估算準確,繕寫清楚加蓋廠商名稱,廠址及負責人印章後裝入標單封內密封,連同應附證件一併裝入封內於民國106年4月25日(星期二)17時3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新營郵局勞安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新營郵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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