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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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交貨日起2年內,本局得依契約規範之條件及價款,保有不逾本案原採購數量百分之十之增購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4401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4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涉及郵政形象,收取履保金以維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401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4樓勞安(總務)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通知領取布料次日起10日曆天內縫製1套供審核;通知審核通過次日起50日曆天內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最新版本擬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樣衣於投標時一併檢附:須提供夏季樣衣1套(布料由本局提供),供評審委員評分參考(樣衣包裝上須標明廠商名稱)。廠商不必出席現場報告,得標廠商樣衣由本局收存,樣衣請依本規範及本局提供參考之樣品服製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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