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6C43 已決標公告

歸仁南保郵局新租局屋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全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42,000
原始預算
$ 5,400,000
底價金額
$ 5,103,000
決標折數
96.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立佳
聯絡電話 (06)2261291#685
機關代碼 3.15.83.1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聯絡人 曾立佳
聯絡電話 (06)2261291#685
傳真號碼 (06)2224479
電子郵件信箱 tn688@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4401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6/25 17:30
開標時間 110/06/28 10:00
開標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401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最新修訂之範本,其要項及內容均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持有營業執照、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符合本工程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工程施工地點為本局租賃處,部份工項需俟使用單位(歸仁南保郵局)遷址時施工(含例假日),得標廠商應配合辦理。遷址日期本局將另行函知。2.本工程工期50日曆天。得標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5日內開工(本工程以機關發文日為機關通知日)並向本局申報。3.本工程分二階段付款:▓第一階段:須完成本工程圖說及估價單所有項目(除需配合遷址日施工項目及第二階段所述內容外),應於50日曆天內完成。俟歸仁南保郵局遷址營業後,雙方依據契約規定辦理竣工查驗及驗收。驗收合格後得標廠商可請領95%工程款,並開始保固及繳交保固全額保證金;逾期依契約規定辦理。▓第二階段(第二階段因權屬相關主管機關,不計工期):辦妥廣告招牌申請許可、消防檢查、室內裝修竣工查驗及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完成前述作業後,才可請領剩餘之5%工程款並可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4.廠商及分包廠商履約時,除依規定申請聘僱或調派外籍勞工者外,均不得僱用外籍勞工。5.工程之驗收(含複驗)屬營造業者,廠商之專任工程人員未依營造業法第41條規定會同辦理,每次扣罰2,500元且當次不予驗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6/25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立佳
聯絡電話
(06)2261291#685
機關代碼
3.15.83.1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聯絡人
曾立佳
聯絡電話
(06)2261291#685
傳真號碼
(06)2224479
電子郵件信箱
tn688@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4401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6/25 17:30
開標時間
110/06/28 10:00
開標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401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最新修訂之範本,其要項及內容均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持有營業執照、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符合本工程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工程施工地點為本局租賃處,部份工項需俟使用單位(歸仁南保郵局)遷址時施工(含例假日),得標廠商應配合辦理。遷址日期本局將另行函知。2.本工程工期50日曆天。得標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5日內開工(本工程以機關發文日為機關通知日)並向本局申報。3.本工程分二階段付款:▓第一階段:須完成本工程圖說及估價單所有項目(除需配合遷址日施工項目及第二階段所述內容外),應於50日曆天內完成。俟歸仁南保郵局遷址營業後,雙方依據契約規定辦理竣工查驗及驗收。驗收合格後得標廠商可請領95%工程款,並開始保固及繳交保固全額保證金;逾期依契約規定辦理。▓第二階段(第二階段因權屬相關主管機關,不計工期):辦妥廣告招牌申請許可、消防檢查、室內裝修竣工查驗及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完成前述作業後,才可請領剩餘之5%工程款並可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4.廠商及分包廠商履約時,除依規定申請聘僱或調派外籍勞工者外,均不得僱用外籍勞工。5.工程之驗收(含複驗)屬營造業者,廠商之專任工程人員未依營造業法第41條規定會同辦理,每次扣罰2,500元且當次不予驗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6/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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