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9S70 已決標公告

臺南郵局投遞前郵件分揀、封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贏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929,802
原始預算
$ 33,441,120
底價金額
$ 29,957,670
決標折數
99.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1 - 郵政及專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裕智
聯絡電話 (06)2261291#689
機關代碼 3.15.83.1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聯絡人 林裕智
聯絡電話 (06)2261291#689
傳真號碼 (06)2224479
電子郵件信箱 tn559062@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局如因業務需要得於履約期間﹝含本點第2款及第3款後續擴充期間﹞內議價增購,但以不逾預估契約總價金20%為上限。 2.履約期滿,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重新議價後續約,以1次為限,每次1年。 3.履約期滿時,在本局尚未招得適當承攬廠商或人員負責工作前,得標廠商應依契約條件價款及其他規定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但以不逾4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6 17:30
開標時間 109/01/07 10:00
開標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7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4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2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總公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詳投標須知)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3.廠商信用之證明。(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5.投標廠商切結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 6.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標的預算金額,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廠商須提出以上各項資格文件影本;本局得要求廠商應提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採購金額為9,363萬5,136元,原招標公告誤輸錯誤金額,已更正。 開標日如不克至開標現場請附回郵信封及押標金收據,收據並請加蓋公司大小章,俾便押標金寄回之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0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裕智
聯絡電話
(06)2261291#689
機關代碼
3.15.83.13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聯絡人
林裕智
聯絡電話
(06)2261291#689
傳真號碼
(06)2224479
電子郵件信箱
tn559062@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局如因業務需要得於履約期間﹝含本點第2款及第3款後續擴充期間﹞內議價增購,但以不逾預估契約總價金20%為上限。 2.履約期滿,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重新議價後續約,以1次為限,每次1年。 3.履約期滿時,在本局尚未招得適當承攬廠商或人員負責工作前,得標廠商應依契約條件價款及其他規定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但以不逾4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6 17:30
開標時間
109/01/07 10:00
開標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7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4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2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總公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詳投標須知)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3.廠商信用之證明。(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5.投標廠商切結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 6.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標的預算金額,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廠商須提出以上各項資格文件影本;本局得要求廠商應提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採購金額為9,363萬5,136元,原招標公告誤輸錯誤金額,已更正。 開標日如不克至開標現場請附回郵信封及押標金收據,收據並請加蓋公司大小章,俾便押標金寄回之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06 17: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