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d090229@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郵局
履約期限
契約期限自簽約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實際日期計算依契約第7條辦理,不含機關審查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提供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一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相關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
(一)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三) 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如學術機構等:應出具該學術機構同意委託投標授權書)。
(四) 開業建築師。
(五) 其他廠商: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定營業項目非特許業務者,投標廠商登記文件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投標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
附加說明
修改投標須知.切結書1.投標文件審查表之案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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